12月24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日在广州市发生一起因缺乏急救设备而引发的悲剧。一名男子在羽毛球馆内突发昏迷,由于该场馆未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导致黄金救援时间被耽误,最终不幸猝死。事件后,其家属将羽毛球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案件经过了一审和二审,两级法院均认定,该羽毛球馆由于没有配置AED等急救设施,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事发当天,当事人黄某与朋友一同前往某羽毛球馆运动。在一次休息时,他突然倒地昏迷。第一时间,一位旁边的友人对其进行了心肺复苏,同时其他朋友联系了场馆工作人员并拨打了120求助电话。

男子羽毛球馆猝死获赔20万,法院判决未备急救设备责任重大

几分钟后,现场人员接手继续进行心肺复苏,并有效协助指引医护人员迅速到达。当救护车抵达时,黄某立即被送往医院,但抢救无效,于当日确认死亡。医院出具医学证明指出其死亡原因为猝死。

男子羽毛球馆猝死获赔20万,法院判决未备急救设备责任重大

对此,黄某亲属认为,该羽毛球馆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并提出超过120万元的索赔请求。然而, 羽毛球馆辩称: 黄某之所以去世是由自身原因造成,他们已经尽力参与急救工作,对此表示异议。

男子羽毛球馆猝死获赔20万,法院判决未备急救设备责任重大

针对这一情况,北京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官黄敏表示,本案中证据显示该场所确实没有配备任何紧急医疗设备及受过培训的工作人员,这表明他们未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另一方面,由于黄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对于运动风险及自身状况有清晰判断,也需为自己的疏忽负责。因此,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决结果为:羽毛球館应对黃氏死亡损害承擔20%的賠償責任,共计约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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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服判决的羽毛球队再次提起上诉,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则维持原判驳回上诉。这一案例提醒大家,在公共体育活动空间内确保基本医疗装备的重要性,以及个人对于自我健康管理、保护意识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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