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前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主教练李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李铁因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据李铁的律师孙晓洋透露,是否上诉仍需与李铁进行商讨。此外,另一位律师秦明表示,在一审宣判后,李铁享有10天的上诉期限,这个期限从他收到判决次日起计算。在这10天内,如果选择上诉,则一审裁决不会立即生效;如果决定不予上诉,一审裁决将直接生效。目前是李铁上诉期的最后一天,但关于他是否会提出上诉的信息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