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布于12月2日,作者是CBS网站的记者Brad Botkin,文章内容不代表译者观点。)
在12月1日的比赛中,骑士以115-111战胜凯尔特人,这本应是一场激动人心的对决。然而,在比赛还剩3分钟多一点时,骑士落后5分。随后米切尔连续命中三记三分球,为球队独得11分,但最后34秒却出现了令人沮丧的一幕:17次罚球让这一阶段耗费近半小时。
这场比赛再次证明传统篮球时代已然结束。在第四节还剩4分钟的时候,如果取消计时,那么领先方只需比落后一方高出7分即可获胜。例如,当A队104-100领先B队时,一旦停止计时,就变成谁先得到111分就能赢。这种规则不仅确保制胜球能够产生,还消除了落后球队故意犯规以获取更多罚球机会的可能性,因为这样做反而会加速对手走向胜利。
NBA已经在两届全明星赛上试用了这种伊拉姆式终场规则,并且TBT联赛也使用多年。Jon Mugar曾解释过其背后的逻辑:“如果詹姆斯·奈史密斯当年发明篮球时加入了这个规则,而如今被废除,那将成为历史上最失败的发明。”
那么NBA为何需要实施这样的规则呢?我承认有些传统主义者难以接受这些新观念。但显然,如今15秒内执行14次罚球,让最终结局拖延20分钟,无疑是愚蠢之举。
总有一天,人们会意识到“这是一直以来的方法”并不是继续坚持某件事的理由。过去汽车没有安全带,现在普遍配备,因此我们应该引入伊拉姆式终场规定,以提升娱乐性和观赏体验。
比如,在最近一场比赛中,加兰投中的关键罚球之后,再无时间进行有效战术安排。而整个过程则充斥着毫无意义的犯规与哨声,使原本精彩绝伦的大戏沦为乏味平庸的小品。当普理查德为了抢篮板不得不故意投失一个罚球,却因提前进线遭判违例,更让整件事情显得荒谬至极。
NBA该如何立规来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呢?其实很简单,比如可以借鉴之前成功禁止砍鲨战术。如果在距离结束不足24秒、双方差距仅为3分情况下,对攻方采取犯规,则给予对手额外三个罚球权;若是在远离持球队员的位置进行干扰,可以允许进攻方向选择重新开始进攻,从而保持游戏流畅度。同时,对于连续两次非运动性质犯规可处以技术犯规处罚,这样既保护了竞技精神,也保障了票价所值,提高赛事吸引力.
Basketball uniquely allows detrimental actions like fouls to become advantageous during crucial moments, unlike football or soccer where such tactics backfire. NBA面临的问题亟待解决,不再容忍那些影响整体赛事质量的不正行为。《凯尔特人与骑士》那样草率收尾,是时候改变现状,让每位前来看热闹的人都能享受真正值得期待与回忆的重要瞬间!
Brad Botkin 编译:JayC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