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讯,今天上午,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中国足球协会裁判管理部原部长谭海受贿一案。法庭以受贿罪对被告人谭海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对其受贿所得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此外,在昨日针对中国足球协会战略规划部原部长戚军的受贿案件进行的公开审理中,被告人戚军同样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罚款人民币六十万元;他的赃物也将依法追缴并上交国库。
在谭海与戚军的判决结果公布后,有博主“中超观察家”发表文章指出,两人的刑期相比于此前足坛反腐案例明显偏轻。他提到,与之前因为裁判问题而被抓捕的张建强相比较,其涉案金额为273万元,而最终却被重罚12年监禁及25万元罚金。在这方面,相较之下,谭海和戚军所受到的惩罚显得更为宽松。这位博主进一步分析道:张建强当时涉及具体操纵某场比赛,每场比赛便获利70万,这是否意味着谭海和戚军未直接参与比赛胜负操作,只是在宏观层面进行了照顾呢?